针对全县工商系统少数工作人员收受贿赂、挪用规费、吃拿卡要、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等腐败现象的苗头和隐患,为了切实保护干部职工,有效减少和遏制工商系统干部职工职务犯罪案的发生,巴东县工商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商定,共同开展预防工商人员职务犯罪工作。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中,每半年由检察院、工商部门抽调专人开展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,使各类问题及时发现,及时通报,及时处理,及时整改,做到警钟长鸣,常抓不懈。
针对全县工商系统少数工作人员收受贿赂、挪用规费、吃拿卡要、玩忽职守、滥用职权等腐败现象的苗头和隐患,为了切实保护干部职工,有效减少和遏制工商系统干部职工职务犯罪案的发生,巴东县工商局与县人民检察院商定,共同开展预防工商人员职务犯罪工作。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中,每半年由检察院、工商部门抽调专人开展专项检查和不定期抽查,使各类问题及时发现,及时通报,及时处理,及时整改,做到警钟长鸣,常抓不懈。